熏蒸木托盤操作程序:
1.檢驗項目:接受熏蒸任務后,根據《熏蒸計劃書》檢查熏蒸貨物的名稱和數量。
2.在90℃下直接對倉庫壁進行卸貨堆倉,在倉庫內壁的每一側預留一個1米寬的通道,倉庫的高度限制為4米,長度限制為40米。
3.測量倉中的堆疊量,并相應地將其用作熏蒸體積。
4.打開空載吹風以確認熏蒸位置。
5.蓋上帳篷,用帶狀沙袋交錯壓緊,固定防風帶,檢查帳篷的完整性(是否有破損,割傷),然后再次鼓風空載,檢查氣密性。
6.抽出被帳篷覆蓋的倉庫中的空氣(抽風機),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倉庫中的空氣量。
7.控制室內氣化器水浴溫度預設為50?60℃。
8.在控制室中預設劑量。
9.控制室預設的循環時間(2小時)。
10.啟動設定的溫度和濃度主動檢測和記錄系統。